中央銀行即將在9月19日召開第三季理監事會議,各界最關心的議題無非央行是否再對房市採取進一步選擇性信用管制。特別是先前央行要求銀行自主管理房貸,卻被市場誤導為「限貸令」,引起軒然大波,也讓央行政策可能因而陷入兩難。
第一難,是依央行要求銀行自主管理房貸的原意,是發現銀行不動產相關授信仍過於集中,除了可能加深銀行風險,也不利市場資金分配,同時助長房市炒作風氣。在這種情況下,央行比較合理的做法是配合銀行自主管理,採取更嚴格的房市緊縮措施。
第二難則是銀行目前房貸確已面臨滿水位,雖然房貸大排長龍的現象,主要導因於銀行法72-2條要求銀行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餘額30%的天條限制,並非央行要求銀行自主管理造成的結果,但央行若要在此時再大動作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可能加深民怨。
從因果關係來看,銀行房貸授信水位偏高其實是在央行要求自主管理前就已存在的果,央行希望銀行分散風險、合理分配資源,出發點並沒有錯,但央行「關切」的時間點給了市場倒因為果的機會,直接把限貸令的大帽子扣在央行頭上,讓央行有如啞巴吃黃蓮。
尤有甚者,央行的本意既非要銀行對一般民眾限貸,也不是造成限貸令的元凶,府院高層出面安定民心、道德勸說銀行應優先考慮首購族和已簽約者的房貸撥款、避免違約,這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但不知何故,竟又被牽扯到干預央行政策的獨立性。
聖經馬太福音有句話說:「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這波房貸之亂也應該正本清源,除了府院統整出不影響首購族的大方向和原則,其餘問題還是應由各部會分頭解決,而不是把所有問題混為一談,再把責任都推到單一機構的頭上了事。
其中,在這波房貸申購熱潮中扮演點火角色的新青安貸款,財政部已採取貸款前要求簽署須為自住的切結書,同時限縮資格到一生只能申貸一次。銀行整體房貸額度的問題,由於是受銀行法限制,應否檢討,相關權責自然是歸給金管會。
至於央行房市政策的重點,其實還是必須聚焦在先前六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對導正房市的效果,以及房價對房租的帶動情況是否影響物價穩定。央行政策不應被誤導栽贓,但也絕不能因此畏首畏尾,因為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前提即是央行必須有為所當為的魄力。
首先,維持物價穩定絕對是央行貨幣政策的重中之重。依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8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2.36%,已連續四個月高於2%的通膨警戒線,更值得注意的是房租與外食費兩項的漲勢依然偏高,且依經驗,房租價格具有僵固性,也就是易升難降。
依據央行先前公布的第二季理監事會議的議事錄,即有至少三名理事提到央行須更長時間觀察台灣物價走勢的問題,更直指今年3月以來房租成長率持續偏高,且預期若房價續漲,房租也將隨之居高不下,使得物價上漲壓力更大。
基於物價考量,央行除應持續貨幣政策正常化的基調,現階段其實可維持稍微緊縮的貨幣政策,若考量調升利率對房貸族的痛苦指數過高,不妨再度針對房地產市場調升存款準備率,除具有貨幣政策緊縮的效果,也有助抑制通貨膨脹,但這仍須有配套,才能讓政策效果更精準。
由於央行升準將加重銀行相關資金成本,在此情況下,銀行如何有效配置資源勢必是關鍵,這也是為何央行先前要求銀行提出自主管理措施的原意,即是希望銀行在額度有限、成本提高下,可提高對非自住和都更危老之外的投機貸款需求,應調高利率或再限縮成數。
目前各銀行交卷情況不得而知,但對央行而言,如果銀行沒辦法給出讓央行滿意的方案,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就可能成為央行的後招。包括高價房屋(豪宅)及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其實都還有可以再檢討調降至少1成的空間。
央行統計7月銀行對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僅撥款約127億元,且管控成數以來,僅近1成申貸者因換屋簽立切結,顯示再降成數對正常換屋者影響有限;至於特定地區不必全面擴大,主要是依第二季新承作房貸縣市別,除六都加新竹占比偏高,其餘地方比重微乎其微。
要降低投機炒房,設法讓房價成長率下滑,央行當前最妥適的工具即是透過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高存款準備率來降溫房市,進而穩定租金、消除通膨壓力。此外,央行既已提出希望銀行自主管理,也不能雷聲大雨點小,貫徹到底才是彰顯央行獨立性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