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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黃惠聆/台北報導

電動車專屬產險 九月起開跑

電動車車主強制投保,產險公司建議再保三項電池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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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止,全台電動車已突破8萬輛,但潛在的電池自燃所引發的風險也不容小覷。圖/本報資料照片
電動車專屬保險與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差異

 儘管電動車公款保單在7月已公布,但從9月1日才正式實施,產險業者表示,從9月起電動車車主必須投保電動車專屬保單,至於在8月底前已投保一般車險的電動車,只要非因外來意外事故的電池自燃或爆炸等都在理賠範圍內,因此,不需要特別針對電動車加保相關附約。

 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止,全台電動車已突破8萬輛,然而電動車雖可減少排碳量,但潛在的電池自燃所引發的風險也不容小覷,因此,產險公會訂定電動車專屬保單費率時,除了主約之外,還有三項有關電動車電池附加條款。兆豐保險也建議,車主投保電動車專屬保單時,應再投保三項不同附加條款分散電池自燃、充電期間可能產生的風險。

 兆豐保險表示,這三項附加條款分別是「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加保之後,電動車車主才能得到完整保障。加保上述三項附加條款,若以BMW車價約200萬元電動車為例,年保費分別約1,200元、5,300元、1,500元,若全部都投保,三項條款年保費約8,000元左右。

 由於在8月底前,電動車車主還可投保一般車險,兆豐保險表示,但已投保一般車險保單的電動車車主則無法透過附加條款的方式,投保有關充電電池的附加險。

 明台產險進一步說,電動車主投保原車險時,非因外來意外事故之電池自燃或爆炸、充電期間因充電所致毀損…等狀況都在理賠範圍內,是不需特別針對電動車加保相關附約。

 現在上架銷售的電動車險大都是公版的商品,產險業者表示,各家電動車條款內容一致,只是各家費率略有不同。

 據了解,因為產險業者對電動車車險損率仍有疑慮,並非所有產險業者都已推出電動車保單,目前有推出電動車險有:富邦產、兆豐保、國泰產、新產、明台產、新安東京海上產、和泰產、華南產、旺旺友聯產等多家,但尚未看到有產險業者開發自己的差異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