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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佘葳芸/綜合外電報導

居住權不等於所有權...逾九成星國公民有自己房子

 隨著全球經濟快速成長,城市發展下人密度也越來越高,居住正義成為主要國家重要議題。住宅政策普遍備受推崇的是新加坡,芬蘭打造完整社福制度也大幅減少街頭上的無家者。

 新加坡最早由首任總理李光耀1964年喊出「居者有其屋」,以國家之力推動住宅政策,雙軌並進,全國有8成公民都住在國家規劃的集體住宅「組屋」,超過9成擁有自己的房子。

 「組屋」為保障一般民眾居住權,由建屋發展局(HDB)統一規劃、建設,並進行分配和管理。官方可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將99年地上權賣給公民,並依據收入高低決定頭期款和貸款比例,少部分提供租賃,也會給予弱勢族群補助。

 另一方面,組屋具有排富條款,因此保留「商品房」制度,為國際商務人士或高收入家庭打造的高級或大型住宅,只能以市價購買。

 如今新加坡組屋已超過百萬套,隨著人口邁向高齡化,政府也延伸出高齡公寓組屋等政策,鼓勵長者賣屋換現,並住在精心設計的養老房型。

 芬蘭住宅政策也相當著名,從2019年到2022年間,首都無家可歸的人數銳減4成,目前僅約3,600人無家可歸,該國目標是2027年達到人人有家。

 2007年,政府提出「住房為先」的倡議,並在十多年來持續投資建設、維護社會住宅,建設超過8,000套公寓讓無家者無償或以低價入住。然而政府提供的不僅是建物,還額外僱用支援人員,為無家者提供技職訓練等服務。據統計,每位住在社宅的無家者,每年可省下緊急醫療保健、社會服務和司法系統費用達1.5萬歐元。

 美國的公共住房則由聯邦政府全額出資建設,以出租形式提供為弱勢族群提供負擔得起的住家。不過近年房價攀升、租金急劇上漲,地方中產階級發聲,要求政府提供社會住宅,根據statista.com今年初發布的報告,絕大多數美國人只能負擔得起市場上不到50%的待售房屋。

 與台灣發展背景相似的韓國,早期大規模建設社宅,提供弱勢民眾居住,並進一步建設低於市價出租的住宅,並活化閒置空間,循序向上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