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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文/黃欣

〈新聞辭典〉 337調查

 「337調查」最早得名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已歷經多次修訂。該條款禁止一切不公平競爭行為,或向美國出口產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貿易行為,包括專利侵權、壟斷等。

按照規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申訴。當ITC在啟動337調查後,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通常案件會在12至16個月內作出裁決。

 ITC最終裁定後,將提交給總統進行政策審查,在60天內做出決定。總統裁定後,案件不得上訴。若337調查裁定侵權案成立,ITC有權採取以下救濟措施: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停止令、沒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