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檔主動式ETF明(114)年可望掛牌交易。政大財管系教授暨投資人研究中心主任李志宏,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觀點》專欄,以「主動型與多資產型ETF的特性與投資思維」為文強調,投資人選擇投資工具,應考量投資目的與風險胃納能力,尋找適合自己屬性的投資策略與操作。
李志宏表示,自從2008年美國市場推出第一檔主動型ETF,近幾年無論是發行檔數,或是投入金額,成長相當快速。不同於被動型ETF僅追蹤原指定之指數,主動型ETF會由基金經理人依據其研究分析與投資策略,調整其基金的組合與配置,企圖打敗基準指標創造超額的報酬,結合共同基金主動操作的特性。
基於主動型ETF的設計,對於投資人而言存在許多的優點,不同於開放型共同基金申購買賣,投資人可在交易所的交易時間隨時買賣進出,提供了日內流動性,但能如共同基金,透過基金經理人的主動積極的操作,捕捉打敗基準指標的機會,而非被動追蹤標的指數。
李志宏指出,全球大部分的主動型ETF,每日會公開揭露投資組合成分內容(除少數半透明主動型ETF,每日公布部分投資組合,或每月、季公布全部投資組合),資訊相對共同基金即時透明。此外,由於主動型ETF集中在交易所交易,通路與行銷成本相對較低,其費用率相較共同基金應較低。
在共同基金的申贖,經理人需頻繁賣出持有部位,以因應投資人贖回的現金需求,其結果將增加交易的成本,且因賣出部位,可能實現資本利得,在配發給投資人而增其資本利得稅負,是以基金贖回會影響其他投資人,降低了其稅賦效率。
李志宏認為,台灣雖未課徵資本利得稅,但課徵交易稅,會增加交易成本。然而,主動型ETF與被動型ETF相同,可透過實物(即一籃子證)交割因應投資人贖回,無需賣出其持有部位,不會增加交易成本及降低稅賦效率,從而影響其他投資人。
不過,他提醒投資人應了解,雖然主動型ETF可以透過積極投資操作,捕捉打敗基準指標與較高報酬的機會,但並不代表其績效一定會優於被動型ETF,端賴經理人的投資操作能力與績效。
此外,頻繁的買賣操作,將增加其交易的成本,從而影響其績效,也可能增加其波動度,而其費用率亦會比被動型ETF高。
至於目前在國外交易所交易的多資產型ETF,可視為一籃子不同類型資產組合(如股票、債券、商品、貴金屬、ETF等)的ETF,當投資人進行資產配置,建立投資組合,由於不同類型資產間的相關性較低,投資在不同類型資產市場,分散風險效果較佳,可以建立較有效率分散風險較佳的投資組合。
隨著ETF市場的發展與成長,加以金融商品的創新與相關法規的開放與調整,各類型的ETF陸續推出,以滿足市場投資人的需求。
李志宏說,投資人在考慮選擇投資工具,應充分了解該投資工具的優劣特性,就主動型ETF或多資產型ETF而言,投資人應考量自己的投資目的與風險胃納能力,適合自己屬性的投資策略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