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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文/傅沁怡

斜槓族網路創業 要注意稅籍

 虛擬通路近年逐漸取代實體店面,成為重要交易管道,更有不少斜槓族透過網路創業,除了網店、代購或購物社團,部分個人工作室(如美容、妝髮或是水電等)可能也不見得有實體店面,而是透過網路攬客或預約來提供服務。

 對於這類斜槓族或個體戶而言,常認為自己是個人而非公司,因此沒有申請稅籍登記,然而依財政部的認定,只要單月銷售貨物逾8萬元,或是提供勞務逾4萬元,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否則恐涉偷漏稅而被補稅及罰金。

 因應網路交易興起,財政部2022年8月修正《稅籍登記規則》,並自2023年1月1日上路,輔導期則是到2023年的4月,也就是沒有在規定期間內申請或變更稅籍登記的網路營業人,現在只要被抓到,都會被處罰,沒有辦法再免責。

 民眾在網路上銷售貨物或勞務但無實體店面,若單月銷貨額低於8萬元或勞務低於4萬元,例如上班族媽媽在二手社團賣小孩舊衣,或學生去當家教,可暫時免申請稅籍登記,營業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當月銷貨額超過8萬元或勞務逾4萬元,但未達20萬元時,例如月嫂,依規定就要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營業稅,但可不必開發票,也不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的部分則由國稅局核定後,併計到個人年度綜合所得額。

 至於月銷貨額或勞務逾20萬元,像是網路直播主或者一人美容工作室,除應辦理稅籍登記,依規定還必須開立統一發票,同時要申報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和個人綜合所得稅。

 例如,某甲自2021年1月起開設紋繡、彩妝教學課程,並透過LINE通訊軟體等方式安排學員或消費者前往特定地點,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報酬。

 國稅局蒐集某甲於網路上刊登的行銷廣告資訊暨收款帳戶等資料後,查獲某甲2021年至2022年間未辦稅籍登記銷售勞務,依查得的資料核定某甲未辦稅籍登記銷售勞務金額計3,274萬元及漏稅額163萬餘元。

 之後國稅局除了對某甲補徵營業稅163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稅捐稽徵法等相關規定,從重對某甲罰鍰163萬餘元。

 除了一般網購或提供勞務,另一種新興情況是因遊戲(包含手機遊戲)種類多元、遊戲畫風精緻,消磨時間玩遊戲蔚然成風,有玩家透過網路平台銷售遊戲幣、點數、寶物及帳號等虛擬遊戲商品,也應辦理稅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