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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王偉霖■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公平會的抉擇─它山之石,可以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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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實應慎重考慮。圖/本報資料照片

UberEats以9.5億美元現金收購德國公司Delivery Hero SE旗下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一案引發國際譁然,然而餐飲外送平台業者藉由收購、與他平台合併等方式擴大市占率及鞏固市場地位的作法,在國際上已不是新聞,Delivery Hero想退出亞洲市場的消息也早已人盡皆知。

 ■新加坡政府態度強硬,外送平台終止合併談判

 從2023年下半年開始,除了Delivery Hero預計將台灣Foodpanda外送事業賣給UberEats之傳言外(實際案例證實非僅為傳言),東南亞市占率最高的外送平台Grab也傳出預計收購Delivery Hero旗下位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之Foodpanda外送事業。即使Grab與Delivery Hero尚未正式達成收購合意,新加坡公平法主管機關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CCCS)於2024年1月上旬已針對Grab與Delivery Hero間之潛在收購計畫開啟調查。

 CCCS認為Grab與Delivery Hero之結合,非常可能導致新加坡線上餐飲外送服務市場之市場競爭程度被大幅削弱,形成少數大型市場參與者、高市場進入障礙及強大網路效應之市場特徵。CCCS並向Grab以及Delivery Hero發出暫時處分(Interim Measures Directions),在CCCS完成結合案調查前,或Grab及Delivery Hero通知CCCS其等放棄潛在收購計畫前,禁止Grab與Delivery Hero以任何方式實質上整合雙方餐飲外送服務事業、簽署任何將重大減損任一方獨立競爭能力之協議、或任何重大影響Delivery Hero於新加坡之Foodpanda業務之行為。在CCCS強硬的舉措下,Delivery Hero於2024年2月底宣布,關於其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Foodpanda事業之出售計畫,Delivery Hero已終止與主要潛在買家之交易談判,收購案正式告吹。

 ■沙國否准外送平台結合之申請,以確保市場競爭

 事實上,國際上不乏競爭法主管機關出於維護市場競爭之目的而否准餐飲外送平台結合申請之案例。例如2021年底,沙烏地阿拉伯競爭法主管機關(the Saudi Arabian General Authority for Competition)即以該結合案可能引發競爭法疑慮及結合業者未配合提供充分資料以供審查等理由,否准Delivery Hero與The Chefz之合併案結合申報。

 ■香港外送市場因新進者加入,重現熱絡景況

 從數據上來看,維持市場上具有競爭性之外送平台業者家數,對於促進競爭具有相當顯著的效果。以香港為例,在2021年UberEats退出香港市場後,長達兩年期間香港餐飲外送市場維持由Foodpanda與Deliveroo兩強寡占之局面。直到2023年中國公司美團(平台名稱為KeeTa)進軍香港,正式打破市場平衡,才開啟新一輪的市場競逐。根據電子收據消費數據分析公司Measure AI之統計分析,自KeeTa加入香港市場後,各外賣平台提供予消費者之優惠措施明顯於2023年第四季開始回升,截至2023年12月,超過6成訂單可以享有平台提供的優惠,高於Measurable AI公司研究之其他地區外送市場。

 反觀我國,餐飲外送市場長年由UberEats及Foodpanda兩家餐飲外送平台龍頭占據,市場現況實近似於2021年至2023年期間之香港外送餐飲市場,市場競爭效率已屬低迷。因此,本次Uber Eats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實應慎重考慮,並借鏡外國實際案例,避免再將我國餐飲外送市場的發展前景推向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