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40716傅沁怡/台北報導

財政部修法 種碳匯 同縣市國有地打包標租

 「種樹減碳」已成新全民運動,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最新擬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增訂國有地標租提供造林相關資格、權利金等規範,預計9月底前呈報行政院,最快明年即可推出相關標租案件。

 國產署表示,標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造林,有四大綜效,包括符合政府2050淨零政策方向, 回應企業ESG造林需求,創造綠色經濟,協助水土保持,未來自然碳匯部分將採委外標租和自行標租並行的雙軌模式。

 以先前國產署委託中興大學標租台東和宜蘭國有地為例,目的很明確就是自然碳匯,租期最長60年,且投標廠商不限造林業者;至於本次修法自行標租,則是限造林業投標,租期最長40年,廠商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減量額度。

 國產署說明,委外和自行招標的模式還是會有一點不一樣,未來會視標的決定適合的招標方式,例如自行招標時可能會「打包」同一縣市的土地,但盤點時也會設定基礎,即單一地面積可能0.5公頃、整包面積至少10至20公頃。

 國產署本次修法主要是為響應政府淨零轉型政策,釋出適宜國有地標租給具林業專業的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例如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等規定,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等,提升森林碳匯量。

 國產署表示,過去國有地出租給林業,主要是依伐木計畫內容收取相關租金,本次則增訂造林使用者的權利金底價訂定基準及年租金計收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