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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林淑惠/台北報導

台灣大槓NCC 要求頻譜有償徵收

超標頻譜仍未繳回,強調拍賣取得的頻譜屬於私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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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資料照片

 NCC要求台灣大哥大應在6月30日之前繳回合併台灣之星後超標的頻譜10MHz,但截至1日,數位部尚未收到台灣大申請繳回超標頻譜。台灣大1日表示,依國際慣例,拍賣後的頻譜如同土地,為私人資產,如國家要向業者取回,應有償徵收。為捍衛股東權益,台灣大不惜摃上NCC。

 台灣大強調,行政訴訟近期取得進展,但由於訴訟仍在進行中,無法透漏細節,經營團隊持續透過行政救濟,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大權益,並回應該公司獨董對本議題的高度關注。

 去年台灣大向高等行政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當時台灣大三大訴求包括保留超額頻譜,若要繳回頻譜、盼返還重金標得頻譜殘值,並爭取延後繳回頻譜。

 對此,NCC亦大動作出手,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1日表示,NCC已於1日下午由基礎處及三區處前往台灣大哥大網管中心及全國各地,量測台灣大在1GHz以下之頻率使用概況,以掌握該公司是否履行NCC在2023年所作行政處分之負擔,及是否符合其網路設置計畫,翁柏宗強調,NCC於2023年1月18日的合併案處分,利害關係人刻正與NCC訴訟進行中,對訴訟中案件,不宜評論。

 NCC強調,台灣大未能在6月底前改正超標,可依法每次最高處30萬元怠金、並可連續處罰,7月1日之後,台灣大若持續使用超標的頻段發射頻率,NCC最高可開罰500萬元。

 據了解,台灣大截至目前,尚未提出超標頻譜繳回申請,日前則兩度向NCC申請頻譜展延繳回期限,但都被NCC駁回。

 NCC於去年許可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時,以附款要求兩家電信公司必須針對合併後超標頻譜在今年6月底之前改正,台灣大在1GHz以下頻譜超標10MHz(上下行合計),遠傳電信則在28GHz超標100MHz,遠傳日前已依規定繳回超標的頻譜、數位部已核准改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