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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文/郭文正

微電車業者 籲縣市政府獨立補助

且補助金額應提高,吸引電動自行車汰舊換新,有助達成淨零碳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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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電車業者希望在今年底正式執行未掛牌上路即開罰前,可再衝一波換車潮,同時也希望微電車能納入目前的電動二輪車補助行列。圖/郭文正

 微型電動二輪車這款跟國人息息相關的最小型掛牌電動二輪車,已是國內中老年人、高中生與國人短程需求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各縣市政府雖有撥款補助購車,但都是1,000元至1,500元的小額補助,甚至還跟電動機車補助綁在同一個名額內,為響應電動載具推廣呼籲各縣市政府應獨立出微電車補助資格並提高補助金額(如宜蘭新購補助3,500元),以鼓勵國人新購微電車。

 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並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須掛牌且投保強制責任險始得上路行駛,且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自施行日後兩年內完成,逾期未領牌而騎乘者,最重處罰3,600元,並禁止行駛。

 過去兩年微電車歷經掛牌上路的緩衝期,期間銷售大幅下滑,112年全年僅掛牌19,690輛,今年起逐漸回復銷量至6月目前掛牌數為12,270輛,在今年底正式執行未掛牌上路即開罰是否會再衝一波換車潮,業者是真的蠻期待,但是業界也希望微電車能納入目前的電動二輪車補助行列。

 現有的電動機車從小型輕型到普通重型補助動軋上萬元(加上縣市政府補助),而微電車僅有各縣市政府1,000元至1,500元的零星補助,完全不符比例原則,而且許多縣市政府補助還把民眾購買微電車與電動機車補助資格綁成只能二選一,讓許多民眾為了僅有的一次補助可享有較高的補助金額,紛紛放棄購買微電車而改買電動機車,這將嚴重壓縮微電車銷售空間且也抹煞縣市政府編列微電車購車補助美意。

 因此呼籲各縣市政府微電車補助資格應獨立出來,既然要編列購車補助就不要讓民眾為難,而且補助金額也可適度提高,畢竟微電車也是同樣經過政府審驗機制掛牌上路,安全與實用度也有一定水準,若能加碼補助除了吸引以前的電動自行車汰舊換新微電車之外,也可透過微電車的短程需求特性降低碳排量,對於國內的淨零碳排目標也是大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