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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呂淑美/台北報導

保銀款項無須逐筆交割 12/2起實施

為吸引外資投資台股、提供在台股下單買賣便利,臺灣證券交易所宣布,自12月2日起,開放證券商與保管機構(保銀)之間得採買賣互抵淨額交割,簡化交割款項只要一筆到位即可,無須逐筆交割,大幅簡化外資在台股票交割及降低成本。

證交所指出,為降低證券商與保管機構間款項交割作業流程、成本及提升整體市場金流效率,保管機構除依現行規定按客戶別買賣金額互抵淨額,逐戶向證券商辦理交割外,開放保管機構得與證券商約定按所有客戶總買賣金額互抵之淨額方式辦理。也就是說,未來保管機構交割當日,僅須匯出一筆款項(應收亦同)給證券商,無須逐戶逐筆辦理匯款。

證交所說明,新措施已於5月24日公告,並自12月2日起實施,俾利證券商與保管機構間有充分時間修改相關電腦系統。由於現行規定與新措施是雙制併行,故採行新措施與否,由證券商與保管機構雙方逕行約定。

證交所表示,經初步統計,今年截至4月底資料,證券商若採新措施可節省之相關費用預估最高可達75%,顯示開放的新措施為證券商與保管機構降低的交割成本頗具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