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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魏喬怡/台北報導

藏鏡人全現形 恐掀惡意併購潮

 證交法43條之1的公告門檻從10%降為5%,同時,與他人共同或以他人名義持有的股份都要併計公告,公司「藏鏡人」現形的同時,也讓惡意(非合意)併購難度降低,即可明白大股東真正持股水位,容易發動狙擊,金融業亦可能掀起非合意併購潮。

對此,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回應,持股逾5%的大股東要公告,不是只有金融業適用,是適用證交法的公開發行公司都一體適用,目的是讓公發公司的資訊更透明,讓公司治理更有效率。

金融業過去常用家族投資公司分散持股,外界不易知道大股東真實的持股水位,但這次新法上路,對於大股東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他人名義的持股,都要合併公告,如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公告的8.87%,即是金管會之前監理的資料,之前並未對外揭露,先前市場傳出有資金或產業有意狙擊中信金,大股東持股揭露後,是否影響金融機構經營權穩定。

 市場人士分析,大股東持股5%就揭露,未必就容易引起惡意併購。一來大股東持股資訊本來就不是太機密,想要惡意併購的人有心就可查到,二是大股東所揭露出來的持股,未必就是潛藏的實力,有些表面上與大股東無關的股東,背後實質受益人也許就是大股東派的人馬,或是支持大股東的盟友。

事實上,市場人士反倒認為,辜仲諒持股中信金僅8.87%,算是偏低,一般金控大股東至少要持有10%至20%經營權才較穩固。公司大股東持股偏低會產生許多問題,若面臨系統性風險時,公司需要增資,按比例增資的話,可能不易達成增資目標。

中信金在2016年就曾發生過被惡意併購危機,曾有一方勢力默默吃下中信金7%股權,中信金查覺後大為震驚,還啟動委託書之戰。當時為鞏固經營權,中信金還修公司章程,縮減董事席次、拉高選任董事持股、拉攏外資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