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凍漲一案引爆立法、行政部門衝突。繼經濟部不甩立法院凍漲決議後,藍營揚言將修法、凍預算,逼迫行政部門低頭。而電價調整決議若回歸立院做最終決議,恐會抹煞第三方審議會的全面性,也將導致行政、立法烽火遍地,杯葛、議事空轉等也將再度上演,立法品質恐低落。
為讓電價凍漲形成約束力,國民黨團提出《電業法》第49修正案,要求電價調漲決議,須經立法院審查,3日更將提案抽出逕付二讀。若表決順利,預計民進黨將提出朝野協商,全案進入1個月協商冷凍期。因新任閣揆交接,準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NCC人事同意權等案,立法院於5月底會期結束後,可能進行延會,屆時《電業法》修正案有望三讀通過。
事實上,電價凍漲案屬決議案,只是展示民粹政治的一環,對行政部門沒有實質約束力,真要形成實質效力,必須透過《電業法》修法,但如此一來,卻會出現立法權僭越行政權的疑慮。
黨政人士說明,基於行政、立法權分立,立法院有審查法案、預算等權力,但也須保留行政部門執行重大政策空間。若《電業法》強行通過, 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等,若有窒礙難行處,可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也就是說,經濟部若認為電價是否調漲由立法院做最終決議不合理,仍可提出覆議案。
不過可以想見,行政部門與立法院將形成互不信任、烽火遍地的局面,杯葛衝突與議事空轉會讓法案三讀效率下滑,立法品質低落的問題可能不是全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