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53年起開辦「所得分配調查」,這份調查已持續60年,而有關「財富分配統計」遲至民國80年開辦,就此一次,相隔30年,直到日前才公布第二次,可謂得來不易。然而所公布的110年資料呈現的財富差距卻讓人震驚,最富的前20%與最貧的後20%,相差竟然高達66.9倍,跌破所有人的眼鏡。
這裡要先解釋一下所得和財富,所得是指一年之間家庭所獲得的收入,但這收入不含買賣股票、房子所賺取的資本利得,因此分配不均的情況不會太嚴重。反觀財富衡量的是一個時點的家庭資產淨值,股票、房地產皆在其中,隨著股價、房價上揚,擁有不同資產者的財富就會隨著時間而出現很大的變化,因此財富分配不均會嚴重許多。
我們以兩次財富分配統計的時間加以比對,民國80年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即前20%與後20%的比值)為4.97倍,110年升至6.15倍,不均的情況有擴大,惟差距還算平穩,但同一期間的財富差距就不一樣了,由16.8倍飆升至66.9倍,不均度遠在所得分配之上。
由此可知,造成財富不均度擴大的原因,除了各業薪資差異日趨兩極,房地產、股票等資產價格的長期飆漲,加以為了購屋以致負債累累恐怕是更重要的原因,我們有以下四點的分析:
第一、現金、存款、股票及共同基金最富與最貧相差39倍:前20%家庭平均每戶持有的現金、存款、股票及共同基金於110年底達2,959萬元,最貧的20%只有75萬元,兩者相差39倍。在五等分位裡,第五分位組(最富,即前20%)所持有的這項金融資產為其餘各組所望塵莫及,第四~第一分位組依序是503萬元、221萬元、103萬元及75萬元,與第五分位組的2,959萬元有天壤之別。
第二、最富者資產淨值中,現金、存款、股票及共同基金占比58%:從各組資產配置可以輕易發現,富者的資產淨值裡最多的就是現金、存款、股票及共同基金,比例高達57.7%,第四分位僅31.8%、第三分位24.4%、第二分位20.9%,常話說人賺錢慢,錢賺錢快,此一資產配置大概可以證實此言不假。
第三、後20%負債累累,平均每戶負債405萬元:家庭財富是指家庭的資產淨值,淨值的意思是資產減負債,負債多的人,資產淨值自然就少,110年底這份統計由高(第五分位)而低(第一分位)的負債依序為233萬元、149萬元、167萬元、148萬元、405萬元,最貧的家庭負債遠遠高於其他較有錢的家庭,何以如此?他們為何舉這麼多債?依主計總處的看法,貸款購屋、借錢投資金融性資產是兩大原因,追根究底,十餘年來房價大漲使得青年人買不起房子,一旦買房子,由於房貸馬上讓自己陷入貧窮應是最大原因。
第四、前20%平均每戶房地產1,480萬元為後20%的6.6倍:110年底前20%(第五分位)富有家庭的房地產達1,480萬元,後20%(第一分位)平均每戶224萬元,兩者相差6.6倍,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分位的房地產比第二分位的204萬高,從房地產而言,原是最貧的第一分位並非資產最少的,但何以家庭資產淨值會落到只有77萬元?房貸給予的壓力自然是重要原因。
綜上可知,持有金融資產及房地產讓有錢人更有錢,但過度舉債卻讓人陷入貧窮,然而這是一份存量統計,不是長期追蹤的資料(panel data),因此我們無法得知今天落在第一分位者,五年後是否會因為獲得好工作而升至第四分位,也無法判斷最富的第五分位裡的家庭會否因投資失利,於幾年後落至第二分位。但可以明確知道的是,近年房價持續上漲,「房價所得比」已由91年底的4.26倍劇升至去年底的9.97倍,如此大環境,每個購屋青年鮮有不落入第一分位者,影響所及,他們窮其一生都背負房貸壓力,這不只是窮,更是苦。
第一次財富分配統計於81年10月編製完成提報行政院院會時,與會首長熱烈討論,當年行政院長郝柏村指示未來政府應就土地政策、平均地權及因土地取得之財富如何為社會分享等問題審慎研究,也應就如何鼓勵與協助年輕人儲蓄購屋研究可行辦法。回想當年政府對第一次財富分配統計如此看重,準總統賴清德自應更加重視,並在總統就職演說中提出未來的政策方向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