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26日召開第2場碳費審議委員會,委員會決議,2030年前的碳費規劃採分階段調整。對日本、新加坡等國際碳定價及相關作法仍需進一步研析,環境部應有更多資料說明。同時,首季碳費定價也確定難產,環境部表示,希望趕在2025年開徵,但法律程序及定價過程力求縝密、務實。下次碳費會議預計4月召開。
環境部長薛富盛稍早希望3月底前將碳費定價拍板定案,但依前兩次的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開會進度,第一季碳費方案確定無法依時程出爐。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強調,短期內透過2次會議確定一個重大決議,是有難度的,但委員們有共識,應盡速規劃一般費率、優惠費率在2030年前採分階段調整的方案,讓產業界有明確的訊號以因應,提案獲委員會採納。
黃偉鳴表示,此次會議主要聚焦碳費實施的衝擊評估、國外收費標準探討以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模型評估等。會議約莫3個小時、19位委員出席。據轉述,多數委員會成員認為,碳費不是市場喊價式的討價還價,環境部提供的數字並不能真實反映各國產業落差與收費脈絡,如日、星、韓等鄰國碳費制度徵收,均包含過度機制調整、優惠費率等配套,數據與定價如何產生,環境部應有更多資料說明。
委員會也要求,碳費徵收3個子法包括「碳費收費對象指定減量目標」、「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碳費收費辦法」,都需要有更明確的架構出爐,才能依此機制合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