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積極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功能。國產署表示,截至今年2月,已配合推動社宅政策提供所需國有土地82.85公頃(約25萬坪),約當可提供3萬3,689戶社宅。
國產署表示,目前也保留96.49公頃(約29萬坪)國有土地和三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建。
國產署攻助社宅可說三箭齊發。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表示,除了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內政部和住都中心興辦社宅,國產署也積極推動國有房地包租業務,至今年3月25日,共已標脫75戶國有房地,讓包租代管業者轉租一般民眾。
第三招則是透過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參與都市更新分回的房地,也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為社宅使用。目前財政部分回的都更宅不乏單戶破億元的豪宅,國產署表示,會尋找價格較適合的標的。
此外,為免被批評與社宅爭地,國產署強調,自2022年起,針對屬於住宅區且符合社宅基地選址原則的國有地,都會優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是否有興建社宅需求後,才會處理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作業。
國產署指出,針對國有公用財產,財政部也持續活化用以提高收益,2023年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469億元,創下近五年新高,具體案例包括傳藝中心權利金收入、海科館設置餐飲及紀念品店等。
財政部每年都會訂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實施書面檢核以及實地訪查,督導機關依規定管理國有財產,並鼓勵機關在不影響公用用途的前提下進行活化,若公用用途廢止,則應交回國產署統籌活化運用。
王彩葉表示,2023年國有公用財產收益新台幣469億元,較疫情期間(2020年)成長20%。同時說明,未來將會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分享國有公用不動產多元活化的案例,提醒各機關可就經管公用不動產依法使用,創造國有財產的附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