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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曹悅華/台北報導

社宅量不足 監察院促加速

 社會住宅中籤率偏低,難以滿足民眾需求,監察院27日通過決議,促請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提升社宅興辦速度與量能,並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宅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政府規畫於今年底直接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惟根據內政部統計,興建效率不彰,遲未能滿足國人居住需求。因此,監委賴振昌、蔡崇義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27日決議通過,促請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發現,截至去年12月底止,已直接興建社宅94,043戶,興辦進度約為78.37%,預估今年底可達成107.32%超越全部計畫目標。但分析去年12月底數據卻發現,因為決標與實際完工日期尚有時間落差,造成已完工(含既有)可入住社宅不足。

監委強調,社宅中籤率偏低,不僅難以滿足民眾需求,更遑論發揮健全租屋市場,進一步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造成外界質疑政府興建社宅效率不彰。

 監委指出,推動社宅是我國當前重要的居住政策,但都會區寸土寸金、覓地困難,如何取得適合基地,成為興建社宅最大挑戰。經監察院調查,截至去年中期,國產署在六都範圍遭占用、空閒置大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土地高達537.12公頃,相關機關允應善盡公地管理義務,盤點篩選適宜興辦社宅土地,進一步擴大社宅有效供給,創造國家資產最大效益。

 監委強調,社宅主要為解決社會、經濟弱勢、青年族群與部分中產階級所面臨的基本居住問題,讓民眾享有穩定可負擔的安居之所。但以雙北地區為例,有部分2至3房型社宅租金落在2萬元至4萬500元之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負擔能力,也有悖社宅照顧社會相對弱勢族群的理念。因此,政府也應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宅真正成為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