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邁入碳有價時代,空污來源之一的船舶靠港也將納入管制。據悉,交通部與環境部已提出「台灣岸電示範計畫」,並研擬加收船舶靠港空污費。其中,空污排放將依停泊時間分級收費;岸電計畫已在1月送至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未來使用岸電將可免徵空污費,可望提升港口岸電設備普及率及使用率。
交通部統計,全台有15座港口/碼頭,空污源占比最大的氮氧化物(NOx),每年約排放1.5萬公噸。以基隆港為例,每年的船舶停泊產生的污染源排放量約1,570噸,其中的氮氧化物,就達基隆市每年總排放總量約25%,顯見船隻靠港減排勢在必行。
環境部表示,船舶排放會受到停泊時間及馬力的影響,每艘貨櫃船平均停泊時間14.2小時,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排放約為135公斤;每艘郵輪平均停泊時間9.8小時,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排放約為70公斤。
依照規劃,未來將依船舶停泊時間及船舶自願採行的污染減量措施,分級徵收船舶空污費,例如,使用岸電將可免徵、使用超低硫燃油等潔淨燃料則可減半徵收。
至於開徵的時間點,環境部表示,考量台灣岸電設備尚未普及,初期會先以鼓勵的方式推動,等到港務公司在港口建置完備的岸電設備後,再逐步徵收空污費,且不分本國籍、外國籍船舶,分階段推動徵收作業。
港務公司表示,台灣港群現在已建置196座低壓岸電及11座高壓岸電,配合環境部推動「台灣岸電推動試辦計畫」,預計於2026年前再完成6座高壓岸電,分別在基隆港新增1座及高雄港增設5座。
目前港務公司的自有港勤船舶備勤已全部使用低壓岸電,主要問題在高壓岸電的設備仍不足。港務公司說明,每年都會定期調查航商的岸電使用需求量,過去在需求面較不明顯,台灣港口高壓岸電設置量相對不多。
因應國際趨勢要求及國家減排政策,未來船隻靠港預計都將使用岸電。港務公司強調,去年調查時,已陸續浮現航商的岸電需求,但因每艘船隻、船型不同,高壓岸電設備規格也尚未統一,示範計畫僅先於需求較高的高雄港及基隆台中等國際大港優先設置,未來會再視情況增加,讓大船都能乾淨靠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