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31日針對新光金增資爭議提出說明。吳東進派對此回應說,請新光金2月19日董事會儘速通過增資案,依主管機關要求完成,讓想增資的股東可以增資,不想增的可以不增,沒有規定每位股東都要參與增資。
吳東進派認為,吳東亮是台新金董事長,卻在指導新光金董事會運作,彭雪芬才是真正新光金的股東,吳東亮出來發言,不就代表他是「影舞者」,「新光金股東是要聽台新金董事長的意見,還是聽主管機關的要求?請他把手放開」。
吳東進派指出,新光金從去年2月就承諾金管會3年配合增資,本來就準備去年10月現增股上市,以增資換取金管會的政策寬容,「是新經營團隊進來才打亂的」。新壽照承諾3年增資,金管會將會「自助人助」,方便新壽接軌,給予15年寬限期,「吳東亮講70億元,萬一多一個0怎麼辦?這是無的放矢,身為台新金董事長,講這些不合適,更是打臉金管會」。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重申「大股東增資應放第一步,而不是最後一步」的立場,這本來就是大股東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至於吳東亮希望政府支持、再給一點時間。施瓊華強調,當初負債公允價值準備金的補強計畫中,新光人壽就承諾採「現金增資」,且這部分一定是採「大股東增資」,不會讓新光人壽RBC改善拖到2026年。
施瓊華指出,整體來看,新光人壽現金增資是必然的,且是一定要做的事。金管會在1月22日已發函給新光人壽,要求一定要併同兩現金增資案,及要讓RBC回到法定標準,請新壽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新壽今年要增資125億元,新光金目前是提出子公司上繳盈餘增資,但即使是銀行局同意子公司上繳的金額,絕對不夠,還是一定要大股東現金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