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令是香港法律體系下常見的追債手段,法院將臨時任命並監督清盤人負責收回及變現公司資產、調查公司事務、裁定債權人的申索,以及從清盤產業中分配給債權人。一旦公司完成清盤,清盤人將向法院申請免除清盤人的責任及解散公司。
另按大陸破產清算法流程,清償順序是先清償拖欠的職工工資、勞保費用,其次是破產企業拖欠的稅款,最後才是債權人。不過,陸港兩地有簽署案件判決相互認可安排,但因大陸法律制度不透明等,清盤令一直難以執行。
本次港方發出的清盤令只適用於恒大海外債權人,也只涉及恒大海外資產,但恒大海外資產不多,大部分在大陸境內,預料境外債權人將會損失慘重。大陸境內債權人的利益則視官方是否執行清盤,畢竟北京仍期望恒大能夠向業主交付已出售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