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113年春節假期休市(113年2月6日至2月14日)長達九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市場休市期間可能發生的價格波動,臺灣期交交易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的作法有助於確保市場運作安全,將於113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含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2月2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
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67,000元將調高至184,000元,調幅約10.2%,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13年2月2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的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13年2月5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於113年2月15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1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3年2月5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2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
此外,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