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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呂淑美/台北報導

1月營收申報期限 延至2/15

 臺灣證券交易所24日表示,113年2月因遇農曆春節,各上市公司1月營運情形(含月營業收入、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等資訊)公告申報期限順延至2月15日,提醒各公司及早因應,如期辦理申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