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增資「刻不容緩」。新壽去年12月底資本適足率(RBC)確定未達200%,新光金控又不願立即增資新壽,保險局長施瓊華23日親上火線提出三警告,一是新光金及新壽應履行承諾,三年內每年增資70億元;二是RBC未達200%將無法申請接軌的15年監理寬容;三縱使有股東不願增資,亦不能阻擋其他大股東增資。
保險局與銀行局22日共同約談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與總經理陳恩光、新壽董事長魏寶生與總經理黃敏義,陳淮舟當場表示「缺口太大」,不願鬆口履行前一經營團隊的承諾,即每年增資70億元。金管會23日再度發函新光催促增資,若再無行動,金管會將採取行政措施,最重不排除解任高階經理人或董事。
新壽去年6月底RBC為184%,低於法定標準200%,據了解,去年12月底自結RBC約為179%,連二次未達標準,須立即增資改善,且新壽去年承諾增資70億元,亦只完成15億元,與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雙方就增資議題,隔空喊話,逼金管會出面約談。
據透露,陳淮舟對金管會態度強硬,被形容「用對付財政部的態度對金管會」,保險局亦確認新壽有意增資,但母公司新光金未同意,所以下達最後通牒,強調新光金再不依約增資新壽,不排除用金控法開罰,包含解任負責人。
金管會23日發函新光金與新壽,除要求1月底董事會須積極討論增資議題,儘速安排增資時程,函中也表明新光金再不增資新壽就是「違反誠信經營」。市場也傳出陳淮舟可能在金管會祭出解職等動作前就會先辭職,離職後若仍被解任,仍有註記。
施瓊華表示,22日約談新光金與新壽四高層,提出三要求,一是新壽三年內承諾各增70億元,除有董、總簽的承諾書外,新光金與新壽董事會皆通過增資案,無關新舊團隊,都要信守承諾。
二,新壽缺口不是「無底洞」,接軌IFRS17與ICS,金管會有在地化與過渡措施,RBC要逾200%,否則不能申請15年過渡期。即接軌日就要增提大量準備金,財務壓力將巨大。三,即使有股東不願增資,也不能阻擋有意增資股東進行增資。
施瓊華強調:「只有增資,才能讓新壽的惡性循環得到翻轉。」要求新壽一個月內對未完成的55億元增資提出時程,對今年要增的70億元及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