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繼續擴大對台開放,大陸商務部、工信部等四部委最新公布「關於經貿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從五大方面提出14項措施。包括推動福建自貿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持建設兩岸半導體產業試驗區等,冀望加速融合發展。
大陸在2023年9月公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隨後在同年11月,公布四方面共15條細化措施,包括便利台灣民眾往來及生活、鼓勵就業創業等內容。12月底又再推出22條「實施意見」,強調要從多領域深化閩台經貿合作,冀望全面推進融合發展格局。
澎湃新聞報導,9日公布的「意見」主要有五大方面、14項措施。一是支持福建擴大對台開放合作。包括推動福建自貿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援福建利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吸引台灣石化、紡織、機械、美妝等行業在閩落地發展,並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
二是支持福建對台貿易高品質發展。提升福建對台貿易便利化水準,支持福建打造對台貿易樞紐,包括支持建設海峽兩岸能源資源中轉平台、台灣商品集散中心等。在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方面,支持福建深化兩岸文創、旅遊、數位經濟、物流、會展、中醫藥等領域交流合作。
三是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深化閩台產業融合,包括引導台資投向先進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支持兩岸行業協會、企業、檢測機構開展技術交流,促進標準互通,深化產業鏈供應鏈合作。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產業集群,在對台合作平台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支持建設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試驗區,以及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等。
四是助力福建的台企融入國內大循環。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支持福建台企可申報品牌老字號,並支持福建對台會展交流。
五是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調整優化對台小額貿易的監管措施,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