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台灣存託憑證(TDR)持有人的權益,證交所最新公告,未來TDR要申請增加發行額度,針對參與發行TDR的外國發行人及其現任獨立董事以外的全體董事,「出具終止上市時無限制收購承諾書」,列為證交所同意其申請增加TDR發行額度的條件。
證交所最新公告,修正「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8條」增訂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外國發行人暨現任獨立董事以外之全體董事已出具臺灣存託憑證終止上市時無限制收購承諾者。
據統計,TDR自2008年開放後,最高峰時曾達35家,但目前只剩下等10家,其餘已紛紛下市;由於不少TDR股價大炒一波後,相繼在台下市,2023年更曾掀起一波TDR之亂,不少投資人慘賠;為了匡正TDR大炒股後、增發額度、再下市的亂象,證交所決定祭出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