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去年底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草案,預計3日將與民間團體、經濟部共同討論細節。其中,有關「先期專案減量」部分,不僅只能抵扣2024、2025年的排放量,而且將設定抵扣比率、從嚴檢視,亦即,先期專案的1噸不能扣抵現在1噸的碳排量。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架構,主要包括碳費徵收對象、申繳時間、計算及排放量扣減方式、查核及追補繳機制等大方向,而可扣減碳費的減量額度分為國內與國外兩大部分,國內減量額度的自願減量專案,共有減量額度、抵換專案減量額度、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三大來源,未來將設計不同的扣減比率。
所謂先期專案指的是2010年環境部前身行政院環保署時期,依相關碳排放強度規定,只要碳排量低於要求,就可獲得抵減額度。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仍有約6,100萬公噸。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強調,「先期專案減量」是為了鼓勵產業先行減碳的制度,由於這些減量行為都發生在好多年之前,世界各國在討論這類減量扣減時,多會認為先前的減碳行為對於現在的減碳實益較低,但考量到業者確實有減碳行為,所以未來雖然仍可扣抵企業碳排量,但只能限定今年與明年二年扣減,且會有一定的比率,扣抵時也會嚴格檢視。
另外,環境部官員透露,若業者採取的減量措施,是配合其他部會的相關法規指定或補助項目,未來恐會被排除在自主減量計畫之外,不得申請優惠費率。
例如,經濟部近年推出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中,有協助產業轉型與升級的各項措施,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新建物應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這些都無法計入自主減量計畫之中。
此外,原訂去年底要出爐的排碳大戶「自主減量計畫」草案,至今尚未公告。環境部指出,由於各產業減碳的方式屬於那個範疇,還要進一步討論,預計今年首季才能完成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