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為加速兩岸融合,28日再公布22條實施意見,致力深化閩台經貿合作、增強人文交流等。目標到2025年,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階段性、標誌性成果。
大陸在今年9月已經公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隨後在11月底,公布四方面共15條細化措施,包括便利台灣民眾往來及生活、鼓勵就業創業、深化閩台經貿合作,及推動涉台法治建設。
而28日福建公布的22條「實施意見」,則進一步拓展到不同領域,冀望全面推進融合發展格局。
界面新聞報導,在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新規提出,要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包括增加「小三通」航線、加密閩台空中直航連接等。
在閩台產業合作升級方面。新規指出,要建立閩台融合發展重大專案清單。深化閩台電子資訊、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等優勢產業合作。高品質建設海峽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試驗區、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等涉台產業園區。加強要素保障,加快布局建設古雷石化基地重大石化專案、寧德鋰電新能源產業鏈項目,拓展延伸上下游產業鏈。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福建將依法依規放寬台資台企市場准入限制。擴大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推動實施對台小額貿易備案管理等創新發展措施。制定「福建省促進兩岸行業標準共通條例」,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加強金融對台服務,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設立運作閩台產業融合基金等。
根據「意見」,目標到2025年,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在未來更長一段時期內,福建全域基本建成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