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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呂淑美/台北報導

112年報 明年3/15前申報

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但因適逢潤2月,故提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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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年適逢潤2月,證交所推算,明年3月15日前,都要申報112年年報。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證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業務宣導會再次提醒,自明(113)年起全體上市公司,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或財務報告。因明年適逢潤2月,證交所推算,明年3月15日前,都要申報112年年報。

 依規定,上市公司依資本額規模分三階段逐步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第三階段自113年起生效,全體上市公司適用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即自年度結束後的75天內、即3月16日前要申報,但要看是否逢潤2月,以及是否遇到例假日;113年剛好潤2月,所以3月15日(五)前申報。

 證交所自10月起,於北中南舉辦八場次上市公司業務宣導會,期藉由宣導會與上市公司分享交流,嫻熟重大訊息、資訊申報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規定,也提醒上市公司揭露重大訊息時應掌握及時、正確、完整的原則,期達成證券市場資訊對稱及透明的目標。

 證交所統計,今(112)年至11月28日止,上市公司公告的重大訊息近3萬則,經過點閱及媒體轉載產生傳播的乘數效果,愈見重大訊息對投資人投資決策之重要性。

 證交所強調,今年修訂重訊第3條,明確規範並再次重申重大訊息發布之內容不得偏頗,以免誤導投資人。

 另證交所也提醒,自113年起全體上市公司,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或財務報告;證交所也在今年7月TWSE ESG Info Hub已全面上線,提供投資人ESG整合資訊。

 此外,證交所與臺灣碳權交易所合作,共同於業務宣導會向上市公司介紹碳交所未來業務計畫、預計開戶流程及國際碳權市場發展趨勢,以協助企業進行碳管理,共同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尤其近期國際碳權市場爭議較多且詐騙頻傳,企業購買碳權時,應審慎評估碳權交易平台之可信度、合理性及相關交易風險。

 此次宣導會就重大訊息及暫停交易、資訊申報重點及近期法規修正,彙整常見缺失等重要案例資料供上市公司參考借鏡,就重大訊息評估程序、陳核紀錄保存及違失處置等範例進行說明。

 證交所另提供講師講授課程影片,置於證交所WebPro3.0影音傳播網,供外界線上觀看,以擴大宣導成效。活動訊息可至證交所網站(https://www.twse.com.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