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翹首企盼的離岸風電3-2期選商規則,經濟部預計本周三(27日)亮底牌,設置容量及國產化皆採最大彈性。單一風場容量上限規劃為900MW,但可彈性增減100MW;國產化22個項目由業者自選,並以分數高低決勝負,未達最低分門檻者不能參與競標,3-2期總釋出容量超過3GW。
經濟部將揭開風電3-2期選商遊戲規則底牌,和開發商及供應鏈業者座談,包括釋出總量、單一風場最高容量上限、產業關聯性(國產化)規劃等條件,國內外廠商及歐盟高度關注。經濟部強調盡最大能力滿足開發商及製造供應鏈期待,兼顧歐盟訴求及綠電買家權益,也要讓併網時程如期在2028、2029年完成。
3-2選商規則有二大重點,一是釋出競標總容量及單一風場容量上限;另一是國產化規定。釋出容量部分,不排除3-1棄標665MW容量併入3-2期,總容量上看逾3GW。官員說,開發商可將3-1棄權容量併入競標規劃,最後決標時取決基礎設施量能及併網容量等因素,辦理容量分配,以免開放太多延宕併網時程。
另依經部草案,單一風場上限有彈性加減100MW的空間,換句話說,900MW若加上彈性100MW,實質上和開放1GW並無二致。據悉,單一風場上限未訂1GW,主要是經部希望至少容納五家業者參與,以免家數太少壟斷,對綠電買家議價能力不利。這次會用分數排序,最低一級和3-1期一樣,容量為500加減100MW。
至於國產化,3-2期取消60%硬性比例規定,改採自選制,工業局擬選定約22項國產化項目「全自選」,給開發商最大彈性,每項自選都有配分,需達最低門檻分數才有資格競標獲配風場,最低門檻分數在60分以上,甚至上看70分。
水下基礎、機艙座、葉片、電纜等國產化項目,考量日韓投入風電競爭等因素,獲配分數占比較高。知情人士說,除考量成本及投資,還要考慮有快速需求要有國產量能,國際安全供應鏈、在國外採購不易等因素,綜合考量,重要項目配分會愈高。據悉,歐盟對原本硬性國產化比例有異見,訴求3-2期勿限制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