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住宅政策SDG11揭示「可持續城市和社區—使城市和人類住區包容、安全、有彈性和可持續」,旨在確保所有人民都能獲得充足、安全和負擔得起的住宅和基本服務,對照蔡英文總統七年來的住宅政策,「充足、負擔得起的住宅」目標,是完全沒做到。
我們以2022第四季全台房價所得比達9.61倍為例,等於要9.61年不吃不喝才能買間房,比學理上的5~6倍高出許多,六都中有三都都超過11以上,雙北分居冠亞軍,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77倍、新北市為12.68倍,台中市則以11.11倍拿下第三。而該季全台房貸負擔率為40.25%,超出合理負擔(33%)有七個百分點之多,因此民眾負擔(買)不起與政府的公共住宅量不足才是當前住宅政策的核心問題。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住宅百萬戶政策僅是蔡總統政策的擴充版,把包租代管加碼為25萬戶,興建社會住宅加碼為25萬戶,房租補貼加碼為50萬戶,內容了無新意,沒有重視民眾買不起房屋的現況,無法解決居住正義問題。更何況,賴副總統的住宅政策比蔡總統撒錢撒得更兇,無視政府舉債與債留子孫問題。
蔡賴的住宅政策過度強調社會住宅政策,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僅滿足少數人的居住需求,並沒有像馬政府時代還有合宜住宅可購買,對想買合理價位住宅,但面對高房價而沒資格租社會住宅以致被迫租屋的民眾,真的是情何以堪。
正所謂民無恆產則無恆心。目前政府幾乎不談馬政府時代的合宜住宅或兩蔣時代的國民住宅。住宅供應本是住宅政策的重要一環,台灣從李登輝執政後,在推出短暫「六萬元一坪」國宅後,就全面棄守,整個住宅供應完全交由建商負責,政府只負責撒幣提供低利貸款與補貼利息。
由於房屋建造成本不斷攀升,目前高雄造價每坪16萬元,再加上高地價,六都的房價每坪都超過30萬元以上,核心蛋黃區在台北市都超過百萬元,尋常受薪族當然買不起,只能望屋興嘆,要讓民眾買得起住宅,個人認為用公有地來興建地上權公共住宅是可行的途徑,地上權宅的成本主要是建造成本,因此房價有可能是目前市場行情的一半或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絕對會讓民眾買得起。
買地上權屋最大好處是不會受房東漲房租與搬家之苦,不會有社會住宅住六年限制之苦,而最大缺點則是在50年後要拆屋還地。買房是一種消費行為,一如其他消費物品,不會有增值,但地上權屋確實滿足民眾居住需求,或許可糾正將買房當作投資理財的歪風,導正房地產市場。民間建設公司從成本角度是不可能推出此類產品,只有政府願意拿出公有地才有可能,而要大量興建時,由政府主導是緩不濟急,因此就得引進公司合夥關係的代建,並由政府出面協助建造成本貸款,如此一來,讓民眾買得起的地上權屋就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