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大會在2022年3月通過決議,希望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塑膠公約》內容。而台灣在民國87年也有推動四合一回收制度,結合「地方當局(清潔隊)」、「回收處理業」及「回收基金」之力量予以回收再利用。
在限塑政策方面,環保署近期最新推動的則是自備飲料杯有優惠5元的措施。也提出網購包裝公告,鼓勵使用環保易回收的材質等規定。這些政策的推動,讓民眾逐漸養成自備環保杯或環保袋等生活習慣。
接下來有關塑膠循環的推動,首先針對塑膠進口的數量加以了解,台灣對於塑膠資源的需求一年達1,300萬噸,進口量則是1,200萬噸,國內回收再利用約100萬噸。
在參考國際趨勢後,環保署提出四大面向的政策,一、淘汰替代,業者需透過源頭設計,淘汰非必要的塑膠包裝產品,或是提出替代作法。二、源頭減量,鼓勵各界減少對塑膠需求,重複使用或延長現有使用品的年限。三、有效蒐集處理,意謂加強回收,未來透過科技讓回收方式更為有效率。四、循環再生,回收產品重新製造成產品原料,現階段應用於非食品領域。
另外,目前也在訂定「資源循環促進法」,結合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配合資源循環署的成立,讓資源循環的做法與面向更為廣闊,有別於過去著重資源回收,現在會更加規範從源頭設計和應用回收的循環再生,共同推動相關工作。消費者因應政策的推廣,也會逐漸改變生活習慣,相信這是好的開始。產業配合ESG與減碳趨勢,勢必要透過生產方式的改變,達到轉型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