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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戴瑞瑤、魏喬怡、巫其倫/台北報導

理專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 銀行挨罰

 金管會8日公布,台新銀行前蘇姓理專與客戶間有異常資金往來,11年間所涉金額1,617萬元,客戶反映給銀行才爆發,但金管會考量理專未將錢放入自己口袋,而是「求好心切」,台新銀行事後也有積極處理,因此金管會考量後開罰8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台新銀前蘇姓理專從2011年1月至2022年5月間,以保證獲利方式向A群12名客戶銷售金融商品,但發生投資虧損,因此理專為履行對A群客戶的獲利承諾,以協助B群客戶投資金融商品或繳納續期保費為由,請B群客戶臨櫃提領現金,或請B群客戶直接轉帳至A群客戶,受影響的B群客戶數共9人,所涉金額1,617萬元。

 童政彰表示,主要是B群客戶發現後反映到銀行,但因為這次案件與過去理專舞弊的態樣不同,這次的態樣是理專「求好心切」,希望幫客戶賺錢,理專沒有把錢放自己的口袋,與過去理專舞弊事件有區別。

 童政彰指出,理專不應對客戶有不當說明與利用,這名理專「求好心切」跟A群客戶做獲利保證,當出現虧損就挪用B群客戶的錢補A群客戶的洞,因此A群客戶沒有虧錢,主要是B群客戶損失,台新銀會處理B群客戶的損失。

 童政彰說,雖此案涉案的時間長,但考量態樣與過去不同,理專未把錢放在自己口袋,台新銀行事後也有積極處理,綜合判斷下僅處分800萬元,沒有要求計提作業風險。

 台新銀行回應表示,此案是在2022年7月主動發現通報金管會,並在第一時間聯繫受影響客戶,提供補償,對裁罰虛心接受,並再次對受影響客戶表達歉意。且全面檢視相關作業流程,強化內控機制及作業監控管理,將持續嚴格要求恪遵員工行為準則,遵循金管會政策,有效落實公平待客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