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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傅沁怡/台北報導

新北擬推囤房稅 三戶以上最高3.6%

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一戶為1.5%、二戶2.4%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29日指出,新北市市政會議已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住房屋稅維持1.2%,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一戶為1.5%、二戶2.4%,三戶以上最高3.6%。

 以一般新屋8,000元房屋稅計算,1.5%是8,250元,它的3.6%是19,800元,但若是公益性房屋、包租代管、勞工宿舍則採單一稅率1.5%課徵。

財政部29日舉辦牌照稅開徵記者會,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出席,並於會後受訪時說明新北市囤房稅的構想。該案預計本周將送新北議會,如果通過,可能也要明年才會起徵。

 新北市總計約有140萬名屋主,自住使用房屋不受影響維持原本1.2%稅率,而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受影響屋主約2.6萬人,約占1.7%。

 本次自治條例也針對建商部分修正,原本根據持有年限給予不同課稅標準,這次改為只要超過兩年合理銷售期,就會回歸最高稅率3.6%,希望建商盡快釋出房屋。新北市統計,當地建商新建房屋於兩年內銷售者約占總數86%。

 至於繼承房屋且共同公有部分,考量親屬間處分困難,恐耗費多年,且認為「繼承屬於被動」,這類房屋不會納入戶數計算,但若繼承者單純只有一人,仍會被算入。

 自治條例為鼓勵多屋者將空屋釋出租屋市場,還有公益性房屋部分,包括勞工宿舍、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等,也維持1.5%房屋稅率,新北預估可增加稅收5億元左右。

 新北市政府強調,新制主要是針對轄內持有兩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多屋族,按其持有房屋數量及目的,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避免囤房,保障居住權益及維護租稅公平。

 至於持有三戶以內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完全不受影響,仍維持現行稅率1.2%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