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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李青縈、傅沁怡/台北報導

全面禁電子煙 加熱菸禁攜入境

由於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管制法源不夠周延,因此啟動修法,菸害防制法修正案22日正式施行。國健署將與地方衛生局合作稽查。另財政部指出,有關加熱菸的條文,應否納為入境旅客隨身攜帶品項,經財政部與衛福部等機關會商共識,不予納入,即加熱菸不得攜帶入境。即起若民眾入境時被發現攜帶加熱菸,最高可能被罰500萬元。

 在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國健署將與地方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為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

國健署指出,菸害防制法上路後,全面禁止電子煙;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鍰。指定菸品(含加熱式菸品)業者必須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後,才可製造、輸入、販售;若加熱菸有載具也必須併同送審。若製造輸入未經核定的指定菸品,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

國健署也提醒,修法重點亦有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如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至50%。另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目前正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

此外,財政部表示,目前尚無廠商向衛福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若攜入加熱菸,是依菸害防制法26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來若廠商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並販售,則攜入加熱菸會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第57條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裁罰輕重,財政部指出,主要視攜入數量和累犯次數裁量。但無論未來是否有廠商可獲准在台販售加熱菸,加熱菸菸草部分都不會開放旅客攜入,「帶一根都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