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1日完成初審,祭出五重拳遏制炒房,不法炒房行為最高可重罰5,000萬罰鍰;在限制私法人購屋部分,如有特定用途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且5年內不得移轉。朝野立委皆認同政院版修正案,僅針對嚴懲炒房定義拿掉空白授權條文,全案不必朝野協商,可望「開快車」,於2023年1月13日休會前完成三讀。
朝野立委難得一致皆認同應儘速通過審查,初審過程沒出現杯葛或阻攔,連限制預售屋合約轉售,也無太大異議就過關。歸納這次修法共有五大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罰鍰100萬~5,000萬元、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解約需申報實價登錄。
審查會中,立委聚焦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引起熱烈討論。綠委羅美玲指出,財政部已祭出房地合一2.0,稅法容許私法人可買賣,短期買賣課重稅,但平均地權條例卻規定五年內不得買賣,兩法令恐有衝突;且若按照2021年私法人購買1.8萬戶計算,每天有60件申請案,內政部是否有人力處理?綠委張宏陸認為,設立建設公司門檻很低,未來可能私法人都去設立建築公司購買住宅。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指出,當初設計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時,尚不知道會通過房地合一2.0,是否需再加上禁買、禁五年轉售管制,內政部認為可以討論,但他希望照政院版通過。
至於設建設公司規避限制問題,花敬群說,僅能大量購買30年以上住宅來參與危老整建或都更,不會讓私法人買新豪宅來都更。最後限制私法人購屋依政院版微調通過。
另關於嚴懲炒房條文方面,內政部原明定四款炒房樣態,第四項是從事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操縱行為,多位綠委認為,過於自由心證等於空白授權,最後決定拿掉第四款。
此外,有關禁止紅單部分,這次修法新增條文,紅單或預售屋的買受人、建商等,在面對內政部查核時,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不法炒房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但若不法所得超過5,000萬元,綠委建議應加入追討條款,最後以附帶決議方式,請內政部於六個月內研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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