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21129文/陳逸格

小水盟盼放寬再生能源認定標準

 國際間即將啟動碳關稅徵收,以外銷為主的台灣企業更渴望採用綠電、急於獲得綠電憑證。台灣小水力發電浮上檯面卻緩不濟急,灰電是否能充分利用轉化被視為有效擴大綠電生態系的關鍵超速選項。而如何有效將灰電轉化為綠電?小水盟理事長洪正中認為,政府應以國家利益考量,適當放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綠電限制。

 洪正中指出,首先,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非抽蓄式水力所產生的電力才能算是綠電。此法著實應予重議。以石門水庫為例,水利署資料顯示,每日平均由水庫調蓄之供水量約80萬立方公尺,分流至桃園石門、平鎮、龍潭、大湳四個淨水廠及新北板新淨水廠,再加下游未控流量及三峽河抽水站,總供水量最大可達148萬立方公尺,主要供應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湖口鄉之公共用水。僅僅因為輸水過程中不到10%的水路因為地勢關係必須加壓抽水,就否定全程的水能量,無法鼓勵發展成為綠電,殊不知這是自來水系統龐大位能的浪費。

 歐盟最快明年將徵收碳關稅,台灣企業要外銷貨物,會面臨必須有綠電憑證才能免稅的情況,洪正中認為從國家利益來看,政府應為企業界核發綠電憑證提供便利,「綠電一般是由自己國家認定,台灣應跟隨國際的標準,如果國際採取放寬的認定標準,台灣沒必要獨自嚴格設限。」

 至於要如何讓灰電轉化為綠電?洪正中認為必須從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解套,放寬再生能源定義,不能被認定為綠電,就沒有政府提供的躉購費率為誘因,導致業界裹足不前,希望政府能將灰電也列為再生能源,同樣以躉購費率來收購,而民間在這方面也必須充分溝通,既尊重環保,也要站在能源開發角度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