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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世代不公、貧富不均與政府失能

依據「財政統計年報」可知,2021年政府債務總計7.46兆元,約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4.34%;且依據專業報導,政府開辦社會保險,包括公、農、勞保等政府有給付責任的之潛藏性債務,截至2020年底約18.45兆元;兩者合計達25.91兆元,約占當年GDP比率的127%。這一代人若不好好處理債務問題,必然會債留子孫,政府財政不但陷入大泥沼,也嚴重打擊世代正義性。

再由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可知,1980年代初為所得分配相對最佳的時期,吉尼(Gini)係數只有0.278;然而近10年來,則上升至0.34左右,呈現所得分配惡化現象。進而透過政府介入前、後最高與最低五等分位所得相對倍數變化顯示,1980年代初期,政府介入前為4.31倍,介入後為4.17倍,雖然政府從中改善的程度不大,然其中課稅貢獻相對為大。至於近年來,政府介入前約7.3倍,介入後為6.1倍,主要是靠移轉性支出發揮重分配作用,其效果為租稅工具的10倍左右。

進言之,1980年代的租稅負擔率近約18%,綜所稅的最高稅率為60%,所產生的所得重分配的功能為移轉支出的兩倍多。然而近二十年來情勢有大變化,租稅負擔率只約12%、13%左右,且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相對於移轉性支出的加強,租稅扮演重分配的角色降低,故在矯正所得分配不均上,可謂情勢完全逆轉。

究其主要原因,在於所得稅理應扮演所得重分配的重要功能,卻因各種扣除額及租稅減免獎勵項目過多,肇致稅基受到嚴重侵蝕。遺產贈與稅本應擔負積極的角色,增進不同人在世代競爭上立足點的公平性,然其稅收卻只約占總稅收的2%,幾乎是微不足道;有些人擁有大量遺產卻規避繳稅或繳稅極微,助長貧富差距擴大,實在有違租稅正義原則,故在加強稽徵外,遺贈稅率與免稅額確有檢討的必要。

而在高齡化、少子化的人口結構下,未來會有太多的退休人口依賴相對過少的就業人口,政府若不能改善稅制、妥籌財源,無可避免的仰賴舉債融通各項支出,將會在不同世代間及同一世代內,產生資源移轉與財政收支歸宿的交互作用,進而影響公平正義。

就一種情況言,父母為中、上所得者,預計會留下為數可觀的遺產(尤其是房地產);其子女受到良好且低學費的公立大學教育,在職場上也有相對較優的賺錢能力。工作賺錢雖然要繳一些稅,也因父母留下遺產給予補償,縱使政府的累積債務要靠未來課稅來清償,但因父母留有遺產可供安排,故對這些相對富裕家庭之實質生活影響不大。

對照另一種情況,父母為低所得者,並無能力留下遺產給子女;子女一面打工賺取學費、生活費,一面上的卻是學費相對較貴的私立大學,學的是畢業後薪資水準較低的科系。政府留有巨額債務要靠課稅來清償,這些人卻沒有來自父母的遺產補償。且在高房價與高房租下,既無力購屋,房租負擔又重,職場競爭力居於弱勢,故其生活壓力相對就大。

然在現實社會中,由於這兩種人的際遇不同,經濟及社會條件不同,卻會因高教政策與產業政策在配合上的失靈,形成「M型」的分配局面;再加上跨世代流動性的凍結,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產生社會不安的隱憂。尤其在教育政策方面,廣設大學為高教自由化的起步,管制鬆綁就要繼續落實下去,建立公平競爭的教育市場,淘汰不良或不具競爭力的學校;對於學費有負擔壓力的優秀學生,政府應有效提供補助。然而事實並非全然如此,半吊子的高教自由化、市場化,放棄技職專業走向通才教育,造成技工人才短缺,大幅打擊社會各行各業的職能分工。

回顧近三十年之高教自由化改革中,教育當局在設校與退場、招生、學費、教材、教師升等與薪資等方面,依然是管制太多,介入太深,甚至被質疑為製造「競租」(rent seeking)空間者。至於教育對人才培育,產業對人才需求,兩者一直未能做緊密地配合,造成產學脫節、學用落差大,也因缺乏核心競爭力,生產力無法提升,低薪現象普遍存在,實質薪資水準在過去20年,幾乎是原地踏步。故政府尤應重新界定普通大學與技職體系的功能,加強其間的分工合作,營造合理的比率與結構。若是高教市場的不健全發展,竟連窮人家子弟靠教育翻轉的機會都被剝奪,政府真應深切檢討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