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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林淑惠/台北報導

五大電信董總 下周拜會NCC

兩大訴求 力促頻率使用費應建立公平收費機制、鼓勵國際低軌衛星與本國電信業深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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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電信頻譜的頻率使用費

 就在低軌道衛星頻譜執照前夕,五大電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將於10月3日拜會NCC新任委員,據了解,業者主要訴求兩大議題,其中,低軌道衛星的頻率使用費初估每年僅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與五家電信公司目前每年需繳30~40億元的頻率使用費,猶如天差地遠。

 五大電信公司董事長包括中華電謝繼茂、台灣大蔡明忠、遠傳徐旭東、台灣之星林清棠、亞太電陳鵬,總經理包括中華電郭水義、台灣大林之晨、遠傳井琪、台灣之星賴弦五,將與NCC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及新科委員面對面溝通。

 據了解,五家電信公司提出的兩大訴求包括低軌衛星通訊發展、建立垂直專網共榮生態。其中,低軌衛星頻譜釋照已從NCC移轉到數位部,數位部規劃11月開放申請,然低軌道衛星的頻率使用費將比照28GHz收費,且目前市場推估約僅需繳交幾十萬至幾百萬元,遠低於電信業透過競標拍賣的頻率使用費,加上低軌衛星頻譜釋照採審議制,大不相同於行動業務需求的商用電信頻譜採用競標拍賣機制,過去四次的標金,讓五大電信公司付出高達3.170億元的高額標金。

 且根據業者統計,2G時代,頻譜釋出採審議制時,電信業者也繳出266.8億元的高額頻率使用費,3G時代約繳交了326.7億元,至於4G的頻譜採競標拍賣,但4G的頻率使用費截至2020年也大約繳付了200億元,而4G頻譜執照的使用年限為17年。換言之,以4G執照還可使用到2031年年底來看,未來五家電信商每一年要繳付的頻率使用費,將包括5G以及4G,若與國際低軌道衛星業者來台申設頻譜執照,既不需要鉅資競標頻譜,頻率使用費更與目前電信業者的負擔差異很大。

 因此,五大電信業者將共同要求主管機關必須針對頻率使用費,建構一套公平的收費機制,亦有業者建議改為只收取行政管理費用,畢竟商用頻譜的頻率使用費其實早就已經從高昂的標金裡反映了。

 由於蘋果iPhone 14支援低軌衛星通訊服務,據了解五大電信業者亦建議台灣開放低軌道衛星執照申設初期,主管機關宜制定鼓勵機制,讓國際衛星業者與台灣電信業者積極接觸促成合作。

 另外,5G垂直場域已成為電信業發展5G的重要業務,五大電信業建議跨產業所牽涉的跨部會法規協調應更加完備。

 至於電信三雄刻正角力的頻譜超標爭議,據了解並未列入這次五大電信業者拜會NCC的訴求。不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兩宗合併案,原本業者預期9月底之前可獲NCC審核通過,如今受到數位部與NCC業務轉軌影響、已拖延合併時程,據了解,台灣大、遠傳、台灣之星、亞太電信董總都希望NCC儘速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