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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張靜貞■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臺大農業經濟系合聘教授

再論「附加價值率」

近日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我國製造業附加價值率提高至32.3%,逐漸向美、日靠近」的國情統計通報,引起各平面媒體廣泛報導。有的附和主計總處的看法,認為是因為高階應用產品推陳出新,加以國際原油及農工原料價格下跌,原材物料投入成本降低所致;有的則提出警訊,指出除了半導體產業外,多數傳統產業附加價值率仍然偏低的隱憂,主張我們應正視產業的嚴重失衡,避免發生荷蘭病。此外,也有政府官員認為是因為中美貿易戰及疫情帶動供應鏈調整,促成高附加價值產業加速回流台灣所造成。

 殊不知,「附加價值率」這個指標的背後實際上只是一個產業關聯的概念。因為各產業在生產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使用到其他產業所生產的產品或服務作為中間投入,而自身的產品或服務也會銷售給其他產業作為中間投入,因而形成綿密的產業相互依存關係。主計總處所計算的「附加價值」是產業生產總值扣除中間投入後的餘數,此餘數也是大家所熟悉的工資、地租、利息與利潤的總合,而「附加價值率」則是該餘數占生產總值的比重。試想若一個產業的「附加價值率」接近100%,此時生產只需勞動一項直接投入,而無需使用來自其他產業的中間投入,自然也就無產業關聯可言,這就好比魯賓遜漂流記中魯賓遜,單靠自身勞力自給自足採集椰子維生,集生產與消費於一身。由此可見,產業附加價值率的高低,不足以論斷該產業的經營績效,也不能用來評量對總體經濟之貢獻度。

 根據《主計月刊》「從產業關聯表看我國在全球價值鏈的定位」論文指出,附加價值率的涵義可從它的倒數來看,因為此倒數代表產業鏈的平均長度。因此,附加價值率的提高反映出附加價值流經產業間的階段數變少了,意味著附加價值翻轉的次數減少。

 換言之,若某產業的附加價值率愈高,表示該產業愈少與其他產業相互依存,也就是產業鏈的長度下降了,愈少使用來自國內其他產業產品或服務的中間投入,導致其附加價值自然就愈難以雨露均霑至國內各產業了。

 早年我國的石化、塑橡膠、人造纖維、紡織、成衣等產業帶動出口成長,創造的「附加價值率」雖不高,惟生產供應鏈(或價值鏈)完整,透過上下游產業間的中間投入,共同創造附加價值,也就是說各產業對創造附加價值均有貢獻,有助於勞工薪資的增加與所得分配的平均。反觀近年來,在貿易自由化、製程自動化、機器手臂取代勞工的趨勢下,各國GDP與勞工薪資脫鉤是普遍的現象。我國的電子零組件業、半導體產業也不例外,產業的附加價值率雖有提昇,但與國內其他產業間的相互依存度反而相對變少,也就是說,國內中間財貨或服務之投入下降,使得多數國人無法從中獲益,不利於所得分配,也讓台灣勞工淪為全球化的輸家。

 產業「附加價值率」這個指標或許適合用來作產業的「自我評估」,但並不適合作跨業間績效的比較。難怪主計總處曾特別提醒大家,「附加價值率的高低,必須在性質相近的產業之間進行比較才有意義」。主計總處也特別以服務業與工業為例來說明,「服務業的中間投入以租金、水電及通訊等營業費用為主,工業則須投入大量的原材物料,中間消費之比重遠高於服務業;也因此,服務業附加價值率遠比工業還高,關鍵是產業特性不同,不宜相互比較。」

 曾經有人問英國前首相邱吉爾,「您老婆最近怎麼樣?」,他妙答說「這要看跟甚麼來比?“Compared to what ?”」或許,「附加價值率」這個指標就像人體體重,每個人身高、體質、性別不同,隨年齡增長也會有不同胖瘦變化,只要自我監測不超出警戒值,即無需過度解讀,更無需與他人相互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