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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林昱均/台北報導

境外電商銷售 估連四年破千億

 隨數位經濟發展,境外電商如Netflix、Google、Apple等自2017年已在台登記稅籍。財政部13日指出,受惠於宅經濟爆發,2019~2021年境外電商銷售額規模破千億元,而今年上半年也有619億元規模,估連四年破千億元,我國可有效進帳營所稅與營業稅。

 媒體詢問Facebook跟Google等境外平台在台灣大量吃掉廣告,卻只交營業稅不交營所稅。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表示,這也是要跟美國進行數位經貿談判。

 但實際上,台灣自2017年5月即實施境外電商課稅機制,我國財政部持續掌握143家境外電商銷售額並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

 近年境外電商銷售額多為逐年成長態勢,從2017年460億元到2021年1,195億元,約等於台灣好市多(Costco)2021年度的在台營收規模(約1,200億元),顯見電商規模快速成長態勢。

 官員表示,我國掌握銷售額後即課徵營業稅,境外電商在2017~2018年分別繳20~35億元,2019~2020年則繳40億元以上,去年更達到50億元,今年上半年境外電商營業稅收已達到28億元,估全年可破50億元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