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將到來,勞動部提醒,今年中秋節為10日(周六),依據「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擇定9日(周五)為補假日,而形成連假,若雇主要求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或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違反規定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民俗節日「中秋節」為勞工應放假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事業單位平時為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10日的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11日則調整為休息日性質,當天要求勞工出勤就必須依照國定假日標準給薪。
舉例來說,假設勞工月薪為36,000元(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中秋節連假期間的補假日,也就是9日出勤八小時,因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必須要額外給予,1,200元的加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