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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朱漢崙/台北報導

日本民事信託士制度 可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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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信託 安養樂活」系列線上研討會日前舉行,邀請多位來賓參與綜合座談。圖/王德為

 在由工商時報和兆豐銀行所舉辦的座談會上,與會人士對於安養信託所需要的「信託監察人」制度如何強化問題,進行非常深入的交流,其中,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黃詩淳更語重心長的強調,應該借鏡日本的信託監察人制度,讓律師和地政士等專業人士有更多的參與空間。

 黃詩淳建議,除了仍待化解司法院對此問題的歧見之外,金管會信託公會等可先從信託契約著手,建立起「信託監察人」的推薦名單、資料庫,包括也可把已受到訓練的專業人士納入,例如,和社福機構合作:「甚至律師,地政士,其實都有意願!」

 黃詩淳指出,日本的「民事信託士」制度,就非常值得借鏡,能擔任的只有律師及司法書士,要經過公會一整套培訓之後取得學分數,通過考試,才能有資格來協助受益人行使其法律權益,監督受託人是否善盡職守。她也在會中直言,台灣與日本的律師和司法書士,在信託監察人的能動性上實有差異,台灣還欠缺體制性的動作。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也呼應指出,信託公會一直在培育信託監察人,尤其認為社福機構很合適,公會亦已請衛福部提供相關名單,已獲善意回應,由地方政府來作為窗口找社福團體。

 此外,信託公會每年也會在北中南舉辦三場研討會,此外更委託學者研究能否有「公設信託監察人」的可行性,目前研究結果已建議,可以在老服法、身障法訂定,在知道委託人財產會受侵害時,可請政府來指派信託監察人,這時政府可用公益彩券的錢,找律師來當公設信託監察人,並給費用。

 去年底衛福部有作成決議鼓勵社福團體當監察人,及成立資料庫,對此金管會已責成信託公會制訂培育計畫,並開立30小時的培訓課程,特別是今年信託2.0政策的第二階段,已把政府培訓監察人列入第二階段的重要措施,信託公會除了全力投入培訓課程之外,已同步提出老服法的修法建議。

 除了強調強化信託監察人重要性之外,中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劉貞鳳則呼籲銀行業者,應比照保險信託的方式,降低安養信託的相關手續費,她的財產除了存款之外就是現金,久了之後會認為,銀行只是按時進行撥款動作,為何要千分之五?倘若銀行願意減少手續費,也可幫家長省下更多負擔;此外,劉貞鳳也肯定跨業結盟,包括從照顧到定好生前契約,她也建議相關機構可和律師公會合作。

 兆豐銀行副總經理陳昭蓉對手續費問題則回應,現在也有「預開型」安養信託,在還沒有啟動信託財產支付生活費前,收費是免收或是有優惠的。此外,她也認同業者現在以受託財產的多寡來作訂價,但其實信託很客製化,簡單及複雜的程度,隨每個個案有所不同,很多個案不只是分配與撥款,還涉及到照顧安排及其他需求,相當複雜多且面向。

 陳昭蓉也提出兆豐未來的安養信託發展,也會延伸到生前契約的搭配,此外,包括透過安養信託,讓健康及亞健康客層能維護健康,進行旅遊休閒學習等一整個系列的「延緩老化」安排,最終再作到輔具,安養機構,生前契約等服務,不斷往上游、下游來延伸並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