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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魏喬怡

非常記者 洞悉真相比搶獨家重要

近期Neflix最夯影集「非常律師禹英禑」掀起一波熱潮,患有自閉症類群障礙症的律師禹英禑第一天上班就展現「非常人」的視角讓人驚豔、發人省思。

 一宗老太太失手殺夫、大家都視為「殺人未遂」的案子,禹英禑卻洞悉關鍵。禹英禑的長官告訴她,檢方本就同情殺夫的老太太,只要老太太表現出深切反省、且證明她老公不想讓她受苦,就可獲緩刑。也就是「律師就算靜靜坐在被告旁,法官也會判被告緩刑」的案子,禹英禑卻認為應該以「傷害罪」辯護。

 禹英禑以一個鯨魚腦筋急轉彎來舉例,假設重22噸的雌鯨魚吃掉500公斤的大魷魚,6小時後產出1.3噸的卵,此時的雌鯨魚體重多少?答案是:鯨魚是胎生不會產卵,若把焦點放在體重上,就不可能算出正確答案。

 殺人案件一般人只會把焦點放在「刑法」上,但若用「民法」來看結果就完全不一樣。民法上,蓄意殺害或意圖殺害直系尊親屬、被繼承人、其配偶,或繼承優先順位、同等順位者會失去繼承權。

 換句話說,老太太的收入來源是老公的退休年金,若殺死老公,她不但沒有年金可領也無法繼承老公的房子,經濟將陷入嚴重的危機,所以此案不應該以「殺人未遂」來爭取緩刑,而是應爭取「傷害罪」緩刑。

 身為記者,採訪路上每天都會接收到來自四面八方的訊息,常會陷入消息來源迷思,必須用「非常」視角、跳脫框架去判斷真相。到底給消息的人真正目的是什麼?是要打擊敵方?還是掀起輿論為己脫罪、謀利?尤其上市櫃公司的任何訊息,動輒牽動股價、影響到投資人。

 到底該做個淪為打手、放話工具的「獨家記者」,還是做追求真相、堅守道義的「非常記者」,往往讓人陷入掙扎,但也是記者每日無可避免要審慎面對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