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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陳穎芃/綜合外電報導

美新法提高電動車補助門檻

規定電池原料須有特定比例在北美製造,才能減稅

 美國參議院7日通過的規模4,300億美元《通膨削減法案》將支出數十億美元發展電動車及車用電池製造,但提高電動車購車減稅優惠門檻,恐怕讓更多人買不起電動車。

 根據汽車創新聯盟統計,美國汽車產業至今已投資超過1千億美元,在北美地區擴大電動車產能。參議院通過的新法案將支出超過150億美元,協助汽車製造商升級現有廠房或增建新廠來製造電動車。

 然而,新法案也針對2009年以來實施的7,500美元電動車購車減稅優惠設下更多條件門檻,結果恐怕只有少數車款符合減稅優惠資格。

 汽車創新聯盟會長波賽拉(John Bozzella)表示:「新法案在重要時刻錯失良機,將令消費者感到意外及失望。」

 根據新法,凡是使用中國大陸製電池原料及零件的電動車都排除在減稅優惠名單之外。新法也規定,未來電動車的電池原料成本必須有特定比例在北美地區製造,才能符合減稅優惠條件。

 波賽拉表示,目前美國市面上符合現行減稅優惠條件的電動車共有72款,但新法上路後將有72%不符合資格。日後若再加上電池原料來自北美的相關規定,將無任何一款電動車獲得全額減稅優惠。

 此外,電動車售價及消費者個人所得也將影響減稅優惠資格。根據新法,價格高於5.5萬美元的電動車及價格高於8萬美元的電動皮卡車都無法申請減稅優惠,個人所得超過15萬美元或夫妻所得超過30萬美元的消費者也無法申請。

 汽車顧問公司Berylls Strategy Advisors管理董事法藍屈(Martin French)表示,減稅優惠設定的電動車價格限制,將造福主流汽車品牌,反觀特斯拉、新創電動車公司及其他車廠推出的頂級電動車等恐將難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