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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文╱陳宗慶

國家品質獎 受理申請至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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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屆「國家品質獎」獎別分「全面卓越類」及「功能典範類」,即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請。圖╱CPC提供

 為獎勵推行卓越經營,樹立學習楷模,提升經營品質水準,建立優良組織形象,行政院自民國79年設立國家品質獎(國品獎),並責成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國品獎受理申請、遴選審查以及頒獎表揚等事宜,今年第27屆國品獎自4月29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請。

 國家品質獎頒發獎別,包括:(1)全面卓越類:表揚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團體及個人在全面經營品質之推動具卓越貢獻者。對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團體之獎勵採分級制,頒給卓越經營獎及績優經營獎,合計以20名為限;對個人之獎勵,頒給卓越經營獎,以5名為限。(2)功能典範類:表揚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在特定經營領域(含製造品質、服務品質、經營技術、地方經營、永續發展及產業支援等)之推動有具體成效,足資典範者,頒給該領域之典範獎,合計以15名為限。

 國家品質獎的申請方式:(1)分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並請參選者至本獎項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2)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之全面卓越類推薦參選案件,受推薦者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3之財務績效及經營品質等推薦條件。推薦參選案件評審時予以額外加計總分之2%,如屬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等參選者,則有免收初審費用優惠。

 經濟部工業局已於國品獎網站(https://nqa.cpc.tw)設置「第27屆國家品質獎專區」,有意申請者可前往下載申請須知及提出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