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綁入電子錢包的詐騙風險,究竟該誰主管?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金管會主管電子支付,採實名制,且有交易限額,但電子錢包、第三方支付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且因視為信用卡「大特店」,民眾可能會用來買電腦、大型家電等,不便設交易上限,以免影響民眾生活便利度。
童政彰表示,每次出現詐騙個案,都能精進政府的監理或管理,這次粉絲專頁假小編真綁卡案,已要求銀行公會儘速討論,未來信用卡若出現要被綁入電子錢包、第三方支付或電支App時,發卡機構應要以簡訊註明此為「綁卡」行為,讓持卡人可以警惕。
其實很多民眾都搞不清楚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錢包究竟差別在哪?第三方支付主要是代理收付款項,如蝦皮購物平台、藍新金流等,電子支付機構可經營的範圍比較廣,可以接受儲值、代理收付,也能從事小額匯兌,如街口、LINEPay、愛金卡等,雙方的界線就在一年內代理收付日均餘額有沒有超過20億元,超過就要申請電支執照,歸金管會管,沒有超過,就是經濟部管。
童政彰表示,如電支的帳戶採實名制,且依認證強度有不同的每月交易限額,第三類每月代理收付只能3萬元,第二類收付各30萬元,第一類則可另外約定;同時電支帳戶及要綁入的信用卡、銀行帳戶的所有人必須同一身分證號,即要求同一人,若出現偽冒爭議,不能歸責消費者時,電支機構就會像信用卡發卡行,承擔損失責任。
可是電子錢包或第三方支付,並沒有要求實名制,所以無法限制綁入信用卡與帳戶必須同一人,現在只是要求電子錢包單位與信用卡發卡行要比對手機號碼,是否為持卡人留存的手機,即以OTP方式來確認,才衍生出詐編OTP號碼的手法。
童政彰提醒民眾,一是若信用卡簡訊是只刷1元,就要有警覺是被綁卡,二是未來會請銀行公會研究在簡訊通知上註明是綁卡行為,讓民眾不要輕易交出一次性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