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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林昱均/台北報導

具四類收入者 剩三天可報稅

去年有預售屋紅單、舊屋、上半年預售屋換約等交易所得、及尚未申報綜合所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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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需申報項目

 財政部指出,若個人在2021年全年有預售屋紅單、舊屋(非房地合一標的)、2021年上半年的預售屋換約交易所得、以及其他需申報綜合所得者,個人都必須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申報課稅,目前僅剩三天期限(28~30日)。

 隨實價登錄2.0自2021年7月上路,內政部同步禁止紅單轉售。2021上半年紅單出售人今年綜所稅報稅季適用財產交易所得稅制課稅,也就是出售價減除「取得價+成本」,剩下為所得額,計入個人綜所稅課稅,適用5%~45%綜所稅率,應在報稅截止日前(6月30日)完成申報。

 另針對2021下半年紅單交易(違規情況),財政部在今年5月底正式公告函釋,明訂自2021年7月起非法紅單交易視同預售屋買賣,比照房地合一2.0課稅,因多數持有期間為二年內,適用房地合一45%最高稅率。財政部也表示,紅單投資客最晚必須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自動補報補稅可免罰,若逾期仍未申報,國稅局將裁處重稅與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至於2021年有出售舊屋(2015年以前所取得者,非房地合一稅範圍),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其交易所得為成交價減除成本費用,若無交易資料則以成交價或房屋評定現值,依照該地區所適用售屋財交所得標準計算併入綜所稅申報,6月30日前需報繳。

 另2021上半年的預售屋換約交易,因尚未適用房地合一2.0稅制,同樣也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今年綜所稅報稅也要納入課稅。而2021下半年的預售屋換約屬於房地合一2.0稅制,適用15~45%稅率,必須在移轉登記後30天內申報課稅。此外,財政部也提醒,今年尚未完成綜所稅申報者,也要在6月30日前盡快完成申報,以免逾期遭課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