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預計最快在今年7月掛牌運作,這是台灣要跨入數位經濟的關鍵里程碑。台灣當前經濟發展的主要能量,係奠基於當年掌握電子產業的新興科技,而得以在全球數位網路發展生態系佔有關鍵地位。近幾年,數位經濟發展新典範逐漸成形,甚至出現近似第四度空間的元宇宙新興商機,這些新興觀點與機會,不但將成為過往各個電子產業業者的發展機會,更是台灣整體發展轉型的機會。
回顧前一波台灣掌握到電子產業發展的關鍵成功要素,如獎勵及補助業者投入研發創新的法制、矽谷連結、設置科學園區形成創新群聚及優質工程師的培育等,藉著國際市場商機與動態競爭環境維繫企業前進動能,則是持續發展所需的基本環境要件。
展望邁向數位經濟時代,已確認最重要的轉變在於資料(data)將成為新興且重要的投入要素,而且資料的特性並不完全與智慧財產相同,所以期待讓政府部門及廣大民間業界組織能累積、應用資料以創造價值促進發展的關鍵成功因素及環境要件,當然也與過往的政策介入作法不會完全相同。
要引導產業跨入數位經濟時代,觀察各國的政策,大致區分成管制與發展兩面向。在管制面向,其重點則是在於維繫個資安全、資訊安全及市場公平競爭。在發展面向,則可再分成兩個層次:政府及業者的數位轉型及各方資料的交換應用。促進業者進行數位化並進而數位轉型,確實是個必要作為,數位化才能藉著應用資料協助企業營運進一步創造價值。只是,業者進行數位轉型,並非單純政策透過輔導與補助計畫即可推進,它需引進資訊、顧問服務及人培,讓企業領導者有想法,願意投資於組織人力,逐步建立對內對外流程累積資料並應用資料的流程。如何更為廣泛地化解各類企業領導者對轉型方向與投資報酬的資訊落差,將是政策介入的重點。
其實,諸多個案與研究發現,有目標且策略性地累積資料、清理串接政府開放資料及其他業者資料,進而加值應用,將可更進一步促使企業的創新與成長。舉例而言,在缺乏數位化技術之前,企業的出口多透過海外代理商或貿易商來台灣下單,企業經常不清楚真正的需求何在;在導入科技行銷後,同業或垂直相關的業者可共同藉著數位技術與開放資料,與目標地理市場的客戶直接建立連結,同時開始測試、驗證與了解顧客需求,藉直接了解業者需求,作為精準行銷與持續研發創新的依據。然而,實務上參與分享資料的業者,絕對存在相互不信任的疑慮而不願釋出資料,也會有投資失敗的不確定性。這就是需要政策介入,誘發新組織、引發組織創新與新服務模式的出現。
這樣的想法,已成為英國、日本及歐盟的政策推動方向。英國在2020年由數位文化媒體部推出「國家資料戰略(National Data Strategy)」;日本內閣府在2021年同樣提出「國家資料策略(National Data Strategy)」;歐盟則在2022年提出了資料法案(Data Act)。這三個地區,在朝數位經濟推進的進展不同,但在活化資料,以具體策略性目標促進「公私」及「私私」資料整合使用發揮價值的想法卻是相同,且在政策作法上也有許多共同點,包括以維繫個資、資安為基礎,建立可信賴的資料累積與應用發展環境,透過資料格式標準協調、設置新組織、推廣成功合作個案等作法以確立有系統地累積更多資料及資料的接取,設計促使公私部門創造與釋放更多價值,引發公私部門共同朝目標前進意願的誘因機制等作法。這些都是可做為我們的參考。
就在資料成為新興發展典範的投入要素,諸多關鍵成功要素及環境要件已逐漸浮現,而且有目標有系統更多資料的累積與整合應用,已成為先進國家跨入數位經濟的政策重點方向。我們期待數位發展部設立後,不能再僅延續過往僅重視輔導、補助的經驗,而應持續動態檢視台灣各產業數位轉型及資料累積應用現況,設計規劃出數位經濟發展的願景與政策布局,引領台灣累積足夠能耐,正是各方對數位發展部的殷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