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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2陳穎芃/綜合外電報導

美參院提新案 力挺加密幣

 在各國主管機關加強監管加密貨幣產業之際,美國參議院提出的新法案卻主張放寬聯邦法律對部分加密幣的限制,宣稱能兼顧消費者保護與金融創新,但仍遭到許多人士批評是讓加密幣鑽法律漏洞。

 共和黨參議員魯米斯(Cynthia Lummis)及民主黨參議員吉利布蘭德(Kirsten Gillibrand)在7日提出的《負責金融創新法案》旨在建立「數位資產的完整法規架構」。魯米斯表示:「隨著加密幣產業不斷成長,國會必須精心規劃能兼顧產業創新,同時又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規。」

 這項法案爭議性主要在於,部分加密幣將排除在美國證交會(SEC)管轄範圍之外,且加密幣發行商也無須比照上市公司公開財務細節,因此引來各方批評。

 證交會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至今一再強調,多數加密幣符合證券定義,應比照證券向證交會註冊並接受監管。全美金融改革聯盟金融科技政策分析師海斯(Mark Hays)也批評,新法案將為加密幣設立一個全新的證券類別,避開現行證券法的監管,讓投資人缺乏保障。

 根據新法案,充分「去中心化」的數位代幣應視同黃金或小麥等大宗商品,由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擴充職權來監管這類資產的現貨市場。此外,新法案也與去年通過的基礎建設法案相互衝突。

 去年兩黨通過的基建法案對加密幣產業實施更嚴格的納稅規範,要求凡是價值超過1萬美元的數位資產交易,經紀商皆必須向美國國稅局(IRS)報告。但《負責金融創新法案》卻為這項規定增設例外情況,也讓加密幣挖礦者在加密幣兌現前免繳所得稅。

 魯米斯自去年當選參議員來便大力支持加密幣。她在今年申報的財務文件顯示,個人持有的比特幣總價約在10萬至2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