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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3

論「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虛實

 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日前與美國副貿易代表畢昂奇(Sarah Bianchi)大使視訊會晤,雙方宣布啟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隨後鄧政委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這個倡議,台美將啟動貿易談判,我等這一刻等了三十年了,希望藉由這個談判機制,於未來最終能簽署具經濟利益的台美自由貿易協定(FTA)。」

鄧政委1977年進入國貿局,不久外派華府工作,1997年調駐美經濟組組長,隨後出任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總談判代表、經濟部長,由於長期與美方交涉,對台美關係自然是多一份期待,是以日前對於這份倡議感受尤深,三十年不算短,台美經貿工作推動之不易,於此可知。

然而,台美長期以來並非沒有經貿談判平台,自1994年雙方簽署貿易暨投資構協定(TIFA)以來,這原本就是一個定期諮商的機制,用以促進兩國的貿易關係,並加強雙方的經濟合作,過去我方也多次在這個架構下籲請與美國諮商FTA,甚至雙方智庫也做了評估,這些評估都非常正面,但美國政府總以人手不足為由推遲,卻屢屢在此一架構下關切我國電信市場開放、健保藥品核價、著作權法、專利法的修正,過去幾年轉而關切的美牛、美豬,這些議題在國內都曾鬧得沸沸揚揚,這個平台與我們所期待的自由貿易協定已然漸行漸遠。老實講,TIFA這個架構已成了我們的許願池,美方的倚天劍,要在這個架構下獲致台美FTA,幾乎是不可能。

鄧政委在啟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記者會上表示,他等這個談判機制已三十年了,並且認為這個倡議在台美經貿發展史上實屬歷史性突破。長年與美方交涉,風風雨雨,一路走來,鄧政委這一席話可謂有感而發,他期待在這一個新倡議下,能讓台美下一階段的合作邁入新里程碑,甚至最後完成FTA的簽署,其全力以赴的精神,值得敬佩,我們也希望最後能如其所料,簽署一個對我們具有經濟利益的自由貿易協定。

然而,同樣和美國政府交涉,過去二十多年的TIFA達不到的目標,何以就能在「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裡達到?尤其,目前拜登政府並未獲得國會給予的關稅談判授權,少了這一塊,這還能算是FTA的談判嗎?鄧政委的回應是:「關稅減讓很重要,但不是FTA的全部,現在可先致力於貿易便捷化、農業、標準、國營事業、非市場政策等11個議題,把無法推動的暫時放著,待日後時機到來再補上,如此就是我們理想中的FTA了。」

鄧政委此一台美FTA的談判路徑圖,也就是長期以來他所說的「堆積木」方式,換言之,「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就是把堆積木的思維化為具體行動,待堆完11塊積木,來日只要美國政府獲得國會的貿易談判授權,補上貨品關稅談判這塊積木,台美FTA自可水到渠成。

這個談判路徑圖看似完美,然而仍有許多令人不解之處,眾所周知,一份自由貿易協定,其最重要的就是市場准入及貨品關稅的調降,這可說是自由貿易的靈魂,不論是過去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時期的八次談判,或是半個世紀以來各個區域貿易協定的談判,如果少了關稅的減讓及市場准入,這些自由貿易協定還能稱之為協定嗎?自然不行,當然,國際現實如此,我們只能在現實中尋找可行的方式,鄧政委的努力仍是值得肯定的。

還有另一點,不論多邊或雙邊,談判涉及兩國、多國各部門的利益,許多談判最後能達成協議都是我方在某一議題上讓步,以獲取另一議題的利益,如此方可形成討價還價的空間,現在以堆積木的方式,如何不被個個擊破,並獲致我方利益,顯然是更大的挑戰,尤其美國向來強勢,若未來這11塊積木的諮商全由美方主導,我方只能順著美方的意思,這還能算是談判嗎?這對台灣企業、總體經濟利益有好處嗎?不言自明。

我們,不論是政府官員或一般民眾的思想,都容易被表象的名詞所左右,而較少去思考名詞的內涵,台美FTA就是一個例子,如今不論你稱它是FTA(自由貿易協定)或BTA(雙邊貿易協定)都沒關係,重點是內容,若所簽的FTA能打開對方的市場,讓我商更容易參與競爭,這樣的協定才是有益的,若協定內容只是順了美方的意思,對我商加了許多限制,對就業帶來了諸多衝擊,如此徒有FTA之名,簽了何益,不簽何損?「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虛實,必須明辨。

鄧政委披星戴月,任重道遠,月底即將赴美談判,但願此一歷史性突破為台灣所爭得的不是一紙表象FTA,而是一紙能提振台灣貿易競爭力的實質FTA才好。